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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批准欧亚经济联盟集体管理版权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0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总统批准欧亚经济联盟集体管理版权协议2019 年 5月 8 日 星期三 20:40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8日 —— 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哈萨克
总统批准欧亚经济联盟集体管理版权协议
 2019 年 5月 8 日 星期三 20:40

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8日 —— 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8日签署批准了欧亚经济联盟集体管理版权协议。 消息称,总统签署了《关于批准集体管理版权和相关权的程序协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案。 据悉,这份协议于2017年12月11日在莫斯科,由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相关领域副部长级官员共同签署。 在该协议框架下,版权所有人应得收入的分配和发放,强制审计的实施,集体管理组织在未履行其义务时的处理办法等将得到明确。 根据协议,集体管理组织有权将收入的最高50%用于日常开支和相关基金池的维护,不过各个成员国也将根据各自法律规定这一份额的上限。例如,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这一份额不得超过30%。 【编译:小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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