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月 11 日 星期三 13:05
哈通社/阿斯塔纳/4月11日-央行行长在马吉利斯全体会议上建议外国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公司进行贸易往时用坚戈做结算。 "哈萨克斯坦于2015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在哈萨克斯坦,外国非金融组织的活动得到扩大。从2020年12月起,外国银行和保险机构将通过分支机构在哈萨克斯坦进行业务。2015年和2017年,我国建立了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和霍尔果斯哈中合作中心等经济特区。在这些经济特区里有特殊的货币管制制度。根据法律,在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进行货币操作程序应与国家银行协商确定。对此,应建立专门的法案。" 行长在就《关于货币管理和货币管制法案》进行讨论时表示。 该法案主要目的是扩大对哈萨克斯坦货币业务的监控和减少外币结算,有助于提高货币管制的有效性。 此外,该法案规定遵守自由货币管理的原则。 这将确保哈萨克斯坦在其一体化协会和国际组织成员范围内履行国际承诺而不对公民和商业实体造成额外负担。 "根据现行法律,外国子公司不属于我国居民企业。这使他们能够与哈萨克斯坦的居民企业进行货币交易。而这对哈萨克斯坦公司是禁止的。比如,2017年,我国与外国子公司的外汇业务量达到27亿美元。目前,有4,500家外国子公司在我国进行了注册。在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后,其数量预计会增加,我国的外币支付也会随之增加,而这不符合国家利益。对此,建议外国子公司和哈萨克斯坦公司进行贸易往时用坚戈做结算。该规定不用于代表国家的公司,它们仍属于非居民企业。"行长说。 最后,行长表示,在该法生效之前所签订的协议将不受其影响。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