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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委会和中国同意共同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侵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87
核心提示:欧亚经委会和中国同意共同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侵害19:51 2018年01月29日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莫斯科1月29日电 欧亚经济委
 欧亚经委会和中国同意共同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侵害
19:51 2018年01月29日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莫斯科1月29日电 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同意就劣质商品、欺诈行为以及不道德卖家交换信息。
据《俄罗斯报》援引欧亚经济委员会主席季格兰·萨尔基相的话表示,根据这些数据,由欧亚经委会和中国代表组成的特别工作组将决定展开联合调查。
萨尔基相强调,这是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的首个此类协议。协议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知识产权、涉及运输基础设施、扩大电子文件的使用,包括电子认证方法的相互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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