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驻摩洛哥经商参处 2015-07-09 23:33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摩洛哥出入境和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外国人出入境不得携带超过2000迪拉姆的现金。入境时,当携带的外汇(现金、旅行支票等各种形式)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迪拉姆,必须向摩海关申报;外汇价值低于10万迪拉姆时,也可申报。该申报单有效期为6个月,请保存好。出境时,携带的外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迪拉姆时,需要向海关出示其来源的文件,主要是入境时填报的外汇申报单;外汇价值低于10万迪拉姆时,仅在有走私或欺诈嫌疑情况下须证明来源。